宗教永远都会存在的

逛微博,看到有一张文献的截图,不知出自哪一本书,说1958年时有一位叫杨静仁的国家民委副主任,他在中共八大上就中国少数民族宗教制度改革的问题发了言。总结起来就是,等宗教成为个人的事情了,才能真正实现宗教自由。提出了四点建议,分别是:1.民族和宗教分开;2.宗教信仰和宗教制度分开;3.宗教和行政分开;4.宗教和教育分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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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他提到的这几点,我个人的感受是这样的:
(1)民族性和宗教是分不开的,强调民族的存在就强调特定信仰体系的存在,总要用规则给特殊性正名;
(2)非制式化的宗教是不存在的,宗教本身就是很多制度化的、集体的行为的结合,交税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宗教;个人的信仰不是宗教,只是一种觉悟;
(3)行政(以及司法)没有执行力、覆盖面不够、不被一定数量的人所接受时,才有针对性的权力诉求机制生成、或被激活,可以是宗教,也可以是黑帮;
(4)表面上去宗教化的教育体制实质也是一种价值体系的推广,推广时除了要有强制性、还要有足够的优越性(至少是看上去);另外,逼孩子上经学的(或是逼孩子做童工的)不是宗教,而是孩子的家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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